国通信托•东兴183号昆山锦城中南世纪花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注销部分信托单位的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18-09-29 18:04:07浏览次数:2942次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的“国通信托•东兴183号昆山锦城中南世纪花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分别于2018年1月19日成立信托计划第1期,信托计划第1期成立规模为人民币127,900,000元;2018年1月26日成立信托计划第2期,信托计划第2期成立规模为人民币69,400,000元,合计总规模为人民币197,300,000元。根据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出具的《提前还款说明》,借款人申请于2018年11月8日提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118,380,000元的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依据《国通信托•东兴183号昆山锦城中南世纪花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1.29条、第10.3条、第16.1.10条的约定,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受托人将根据借款人还本情况适时分配相应的信托本金,则每个提前还本日将有部分信托单位注销。如单个受益人存在信托单位注销的情形的,受托人将于该信托单位注销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分配相应的信托本金。

       有鉴于此,现我司拟决定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申请,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则我司将于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当日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注销全体受益人的部分信托单位(信托单位注销日的具体日期视借款人提前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日期而定,信托单位注销的数额具体视借款人提前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金额而定),并向全体受益人分配相应的信托利益。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