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认购/申购我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方正东亚•方兴318号普信城投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与我司签署《方正东亚•方兴318号普信城投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FBTC-2016-11-155-01,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
信托计划第5期于2016年11月25日成立,该期预计期限届满之日为2020年11月25日;如您于信托计划第5期开放期内认购/申购第5期信托单位的,则您所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的预计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11月25日。信托计划第6期于2016年12月02日成立,该期预计期限届满之日为2020年12月02日;如您于信托计划第6期开放期内认购/申购第6期信托单位的,则您所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的预计期限届满日为2020年12月02日。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