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部分提前终止的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19-02-15 16:50:09浏览次数:2938次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0月26日成立,信托计划成立规模为人民币243,150,000元。融资人(株洲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同)现向我司出具《提前还款说明》并申请于2019年2月18日向我司提前支付部分标的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具体金额为:投资价款人民币155,500,000元及相应回购溢价款。

       依据《国通信托•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GTTC-2018-04-371-01,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第5.2.3条第(2)款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融资人提前支付标的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或出现其他信托财产提前变现的情形,受托人有权自行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任何一期,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

       有鉴于此,现我司拟决定同意融资人提前支付部分标的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申请,并拟于2019年2月18日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第一期至第六期。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