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信托•东兴197号国购宿州党校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19-02-15 16:57:57浏览次数:3011次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国通信托•东兴197号国购宿州党校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9月7日期间共成立信托计划24期,合计总规模为人民币544,400,000元。借款人(宿州国购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同)已于2019年1月4日提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239,536,000元的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现向我司出具《提前还款说明函》并申请于2019年2月15日向我司提前偿还剩余全部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依据《国通信托•东兴197号国购宿州党校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5.2.3条第(2)款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借款人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前清偿债务的,经受托人书面同意且借款人偿还完毕未付款项后,受托人有权自行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

       有鉴于此,为保障全体受益人的利益,我司拟决定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剩余未还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申请,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如宿州国购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前偿还完毕全部未付信托贷款本息的,则本信托计划将于2019年2月15日提前终止,届时我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