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19-04-02 17:34:41浏览次数:3366次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0月26日成立,信托计划成立规模为人民币243,150,000元。融资人(株洲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同)已于2019年2月18日提前支付部分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人民币155,500,000元及相应溢价回购款,现向我司出具《提前还款申请函》并申请于2019年4月8日向我司提前支付剩余全部项目收益权回购款(包括剩余项目收益权投资价款87,650,000元及对应溢价回购款)。

       依据《国通信托•国通信托•东兴251号美的地产株洲蓝溪谷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GTTC-2018-04-371-01,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第5.2.3条第(2)款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融资人提前支付标的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或出现其他信托财产提前变现的情形,受托人有权自行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任何一期,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

       有鉴于此,现我司拟决定同意融资人提前支付部分标的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申请,并拟于2019年4月8日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