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通信托•东兴366号恒大江门金沙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押物解押的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19-05-06 16:04:50浏览次数:2695次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认购“国通信托·东兴366号恒大江门金沙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并与我司签署《国通信托·东兴366号恒大江门金沙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GTTC-2018-10-425-01,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本信托计划已于2019年1月11日成立。
  我司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台山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方”)的《申请函》,融资方向我司申请解除抵押物的抵押登记,以办理抵押物地块与融资方持有的其他地块合并及重新分割事宜。在我司同意解除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前,融资方向本信托计划项下我司监管的专用账户缴纳解押保证金151,080,000.00元。另,融资方于办理完毕前述合并及重新分割事宜,且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后,将具有同等用地性质、宗地面积不低于抵押物宗地面积且评估价值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至我司,并签署相关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事宜。我司于办理完毕抵押登记事宜后将解押保证金退还至融资方。
  因接收解押保证金的专用账户系由融资方开设,存在解押保证金缴纳至专用账户之日起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的期间内存在解押保证金被冻结、扣押、被强制执行或被要求偿还融资方对其他第三方的债务的风险。基于此,融资方同意,如我司查询到融资方可能发生针对其或其财产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或融资方的任何重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用账户)可能涉及任何强制执行、查封、扣押、留置、监管措施或类似措施的,我司将指令监管行将解押保证金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因融资方缴纳解押保证金至我司监管的专用账户,且后续将提供同等用地性质、宗地面积不低于抵押物宗地面积、评估价值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如发生上述风险,我司将指令监管行将解押保证金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另,经我司测算的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任一时点的抵押率均不超过51%,办理抵押物的解押手续对本信托计划的抵押担保措施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我司拟同意融资方解除抵押物抵押登记的申请,并与融资方另行签署相关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