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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15】 给“一老一少一新”的一封信 请查收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3-03-18 17:18:12浏览次数:3004次

【老年篇】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群金融风险也在日益增加。近年来,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层出不穷,针对老年人群的骗局更是屡见不鲜。了解常见养老诈骗套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对老年人合理防范金融诈骗显得格外重要。

一、冒充公检法人员骗

这类诈骗活动主要抓住了老年人法律意识低、易产生恐慌心理的特点,在养老诈骗中屡屡得手。诈骗人员往往是先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甚至伪造“红头文件”,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微信给受害者,告知其涉嫌重大案件(如贩毒、洗钱和非法集资等),更有甚者会做假的通缉令来进行恐吓。诈骗人员会使用话术让受害人自证清白或声称保护其财产安全,要求其把名下所有的财产全部转到所谓的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账户里,从而诈骗得手。

二、代办社保及养老金骗局

诈骗人员经常假借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老年人,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进行代办服务。声称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然后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三、非法投资理财项目骗局

诈骗人员通过号商批量购买账号,冒充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推销高收益理财产品、进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及传销等花样百出的手段进行诈骗。他们会以“高回报、高收益”投资为噱头诱惑老年人,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从而诱导老年人投入资金,甚至以享受提前返利等形式诱骗老年人拉人投资,进行非法集资或是诈骗。

四、提供养老服务骗局

诈骗人员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庄园、绿色农场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项目”,以收取会员费或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销售保健产品骗局

此类诈骗活动主要是诈骗人员抓住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陪伴聊天解闷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开始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


【青少年篇】

随着网络的繁荣,网络贷款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上线,目标锁定辨别能力较弱的青少年群体。不法商家通常会利用虚假和诱导性宣传,引诱青少年超前消费,使其陷入高额贷款歧途,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诈骗,青提醒青少年朋友谨记以下三点,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一、理性消费量入为出,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不超前消费

当今社会“借贷消费”、“超前享受”、“借贷追星”新闻层出不穷,这些行为并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效仿。面对诱惑,青少年应该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有正确评估,杜绝不计后果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

二、合理使用,正规渠道 选择正规渠道,审阅机构资质

如果青少年对资金的需求超出了其能力范围,比如确有经济困难或者遇到重大变故造成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保障需求时,应咨询校方有关帮扶救助政策或者应找到正规金融机构和合适的救济渠道到正规金融机构咨询并办理合适贷款产品。

三、消费骗局,时刻警惕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注意留存相应的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许诺,不得参与违反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捏造事实等不法行为。


【新市民篇】

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市民已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接受金融服务的重要群体。了解、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新市民群体在城市中扎稳脚跟,更能解决新市民群体安居乐业的后顾之忧。

那么新市民在进行金融消费、享受金融服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树立理性消费意识 寻求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

新市民群体要充分认识到不同的金融产品,其功能作用、风险保障等各有不同,应根据自身需求、财务状况、家庭构成等因素来选择和购买产品。认购理财产品前,请先通过风险评估,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再安排储蓄、贷款、投资理财规划,另可通过选购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来分摊风险、补偿损失。

二、注意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

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个人金融业务,谨防个人信息被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