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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双录的必要性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3-08-25 09:00:00浏览次数:1983次

现如今,在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时,销售人员会根据要求进行录音录像,这个过程一般被称作“双录”。

有些消费者可能会有疑问:我只是买个理财而已,为什么还要录音录像?会不会存在信息泄露的问题?还有的消费者觉得“双录”太麻烦了,随便应付一下就好,却不知这些行为都可能影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险

2023年6月,客户汤先生在某信托公司想要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在产品营销推介过程中,理财经理表示需在销售专区对推介过程进行“双录”,客户对此表示疑惑,不明白为什么要进行“双录”,认为“双录”就是走个过场,随后理财经理向客户说明了“双录”的必要性,最终客户表示理解,并听取理财经理详细介绍了理财产品,并在理财经理的风险提示下仔细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避免了购买风险等级过高的产品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什么是双录

双录即录音和录像。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出了行业规范,要求业务员在金融投资理财产品过程中,应对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不能用作商业用途,业务员不能外泄和擅自复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专区“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自有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什么要双录?

对私募机构而言,双录能够约束销售或实施产品推介人员的行为,规范业务办理流程,防止推介人员故意弱化或隐瞒产品风险、夸大产品收益;对投资者而言,双录过程可以使其了解产品信息、风险等级及认购产品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对消费者而言,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风险保障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要充分了解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及期限、缴费情况、责任免除等重要信息,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提醒消费者应在充分了解合同条款中产品信息、风险说明、双方权益后亲笔签署上述理财合同,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