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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3-11-26 12:55:19浏览次数:15695次

近日,我司关注到有上市公司就在国通信托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发布了相关公告,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和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委托我司设立的国通信托·盈瑜一号单一资金信托、国通信托·天瑜四号单一资金信托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18日成立,信托规模为3亿元和1.2亿元。

上述信托不设预期收益率,底层资产、咨询服务方等信托要素均由委托人指定我司确定,且设立时我司在信托文件中对底层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包括但不限于底层私募基金管理人,咨询服务方存在监管处罚等相关风险)。

我司知悉上述信托计划所投底层私募基金出现异常情况后,已及时就相关情况向委托人进行了风险披露,并按委托人指令对底层基金产品进行了赎回操作。同时,我司本着审慎原则,对所有涉及私募基金的业务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我司严格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履行受托人职责,涉及上述信托的投资操作均遵循了委托人的指令及信托合同约定,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及信托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影响我司名誉的行为,我司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6日